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度普法工作,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履行普法责任,切实把普法融入党史工作中,提高党史干部法治素养,根据省法宣办《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以及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普法工作意义重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室务会、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室干部职工大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及党内法规。
二、普法对象
省委党史研究室全体干部职工。
三、普法目标
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党史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党史干部法治素养,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工作计划
1.结合我室实际,按照“定性定量、可考可查”的原则,制定中共贵州省委党史研究室普法工作要点,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责任处室:综合处,完成时间:2026年4月底前)
2.充分发挥我室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能,根据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到人、按时开展。(责任处室:综合处,完成时间:2026年5月底前)
3.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开展主要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责任处室:综合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前)
5.将普法内容纳入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实地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纳入重点学习宣传内容,同时围绕“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日等重要时节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责任处室:综合处,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前)
6.积极组织全室干部职工落实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勤考核等制度,按时按要求组织参加年度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并确保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责任处室:综合处,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前)
7.在室门户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年内发布不少于4个执法或普法信息。(责任处室:综合处、宣传教育处,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余福仁(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六、责任部门
综合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铁
联系电话:0851-85892578 13984014989
邮箱:gzds3@126.com
八、普法实效评估
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
中共贵州省委党史研究室
2026年5月25日




